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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季飞国律师,浙江联冠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,所主任。中级律师职称,中国政法大学毕业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。温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、温州律师协会公司与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,温州市青少年维权专家服务团队成员,温州市“创新创业”法律服务团成员。刑事专业律师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(温州市专业律师库... 【详细介绍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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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图便宜网上购赃车 巧遇失主车财两空

来源:瑞安律师网  作者:瑞安律师  时间:2014-06-26

 

  本以为自己捡了大便宜,仅仅花了3万元就买到了价值10万余元的汽车。但不到一个月,因李某购买的车为赃车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6月3日,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
  出生于1990年的李某是平江县一名个体商户。2013年8月5日,他在浏览某知名中介网站时,看中一台价格明显低于市价的二手雪佛兰轿车。通过网站上所留的联系电话,李某联系上自称车主的“张总”,最终双方谈妥以3万元的价格购买“张总”占有的一辆九成新白色雪佛兰套牌小轿车。尽管明知道车子的来路有问题,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妥,但为了图便宜,李某还是赶到长沙,将车子买了回来。为了避免被查,他仅仅在平江县境内驾驶这辆车。

  但好景不长,2013年8月30日晚上,李某驾车和朋友到平江县天岳汽车站附近吃饭时,被该车失主袁某发现。袁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民警赶到现场后,李某趁警察询问其朋友的时机逃脱。当晚10点左右,李某到公安机关投案。

  经公安机关调查,李某低价购买的雪佛兰小轿车系被害人袁某于2012年8月花106900元购买的小轿车,该车于2013年7月31日凌晨在平江县某酒店被盗。经平江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,被告人所收购车辆价值人民币96200元。

 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某在对方未能提供机动车辆合法手续等相关凭证的情况下,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小轿车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应当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被告人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,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属自首,对其应依法从轻处罚,结合本案的具体案情和平江县司法局的调查评估意见,可对其适用缓刑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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